服务条款

Terms of Service

最后更新: 2026年4月3日

网站: SYSTEMTRADE.COM 运营方: Attempia Ltd.

总则

本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本公司提供的所有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使用条件。

会员应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条款,并在自身判断与责任范围内使用本服务。

目录

  1. 第1条(定义) #1
  2. 第2条(服务内容及性质) #2
  3. 第3条(入会) #3
  4. 第4条(会员资格的停止与取消) #4
  5. 第5条(费用及支付) #5
  6. 第6条(退款与取消) #6
  7. 第7条(会员信息的处理) #7
  8. 第8条(知识产权) #8
  9. 第8条之2(出品会员的义务) #9
  10. 第9条(退会) #10
  11. 第10条(禁止事项) #11
  12. 第11条(服务变更) #12
  13. 第12条(服务中断) #13
  14. 第13条(维护) #14
  15. 第14条(信息不作保证) #15
  16. 第15条(免责声明) #16
  17. 第16条(损害赔偿) #17
  18. 第16条之2(补偿) #18
  19. 第16条之3(责任限额) #19
  20. 第17条(条款变更) #20
  21. 第18条(准据法与管辖) #21
  22. 第19条(通知) #22
  23. 第20条(服务终止) #23
  24. 第21条(一般条款) #24

第1条(定义)

Service
“本服务”是指本公司提供的所有网站、数字内容、软件、自动交易工具(EA等)、系统、功能、API、相关资料、支持、附随服务及其他一切内容。
Member
“会员”是指同意本条款并按照本公司规定方式完成会员注册、使用本服务的个人或法人。
Vendor Member
“出品会员”是指为在本服务上出品、提供自动交易工具及其他内容而注册的会员。
Affiliate
“推广者(Affiliate)”是指参加本公司提供的联盟推广计划的会员。

联盟推广计划的详情(包括参加条件、佣金比例、禁止事项、支付条件等)在另行制定的"合作伙伴条款"中规定。

第2条(服务内容及性质)

本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由出品会员提供自动交易工具(EA等)(包括免费与付费)。
  • 会员购买、下载并使用工具。
  • 以开立指定交易账户并向该账户入金为条件使用免费工具。
  • 联盟推广计划下的推荐与报酬制度。

本服务所提供的任何信息、数值、逻辑、表达、业绩展示、回测结果、实盘(forward)结果等一切内容,均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劝诱、金融产品买卖推荐、资产运用指示,亦不保证任何成果或利润。

本服务不属于金融商品交易法或其他国家/地区法律所规定的投资咨询业或投资运用业。

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交易结果、盈亏、资产增减、回撤、机会损失及其他一切结果,均由会员自行判断并承担责任。

本服务不面向居住于或为以下国家/地区公民者:美国、加拿大、欧盟各国、伊朗、朝鲜、伯利兹。

基于经营或技术原因,本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或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关于投资风险的重要警告】

  • 使用自动交易工具(EA)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投资本金的损失。
  • 过去的运营业绩和回测结果不保证未来的成果。
  • 本公司不提供投资建议、推荐或指示。所有投资决策均由会员自行负责。
  • 杠杆交易存在超过所存保证金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不属于金融商品交易法所定义的金融商品交易业者、投资咨询/代理业者或金融商品中介业者。本服务不从事特定金融商品的买卖、投资判断的建议或金融交易的中介,其目的为提供自动交易工具等软件及数字内容。

本服务可能会介绍FX经纪商等第三方服务,但这仅以提供信息为目的,本公司不推荐、招揽或中介任何特定经纪商。经纪商的选择、开户及交易由会员自行判断和承担责任,本公司对经纪商的服务内容、信用风险及监管状况不作任何保证。

第3条(入会)

希望入会者应同意本条款,并按照本公司规定方式提供准确且完整的信息进行申请。

本公司批准申请时,会员注册即告完成。

在以下情形下,本公司可不予批准入会申请,或即使已批准也可撤销。

  • 属于反社会势力或其关联者
  • 提供虚假、不准确或具有误导性的信息
  • 过去曾有违反条款的情况
  •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情况

未满18岁的个人不得使用本服务。

第4条(会员资格的停止与取消)

若会员违反本条款,本公司可无需事先通知或催告,停止或取消会员资格的全部或部分。

会员资格被取消后,会员将失去与本服务相关的包括积分、报酬、已购内容、使用权等一切权利。

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即使在前款情形下,对于付费购买的内容,本公司可考虑违规的方式和程度,在合理范围内继续提供访问权或设定下载宽限期。

第5条(费用及支付)

会员购买付费内容时,应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支付方式与条件进行支付。

适用于出品会员的手续费率(收益分配比例)、联盟佣金率、积分制度、提现条件等详情在另行制定的"合作伙伴条款"中规定。

第6条(退款与取消)

本服务提供的数字内容(如自动交易工具等),因其性质,购买后下载或访问即视为交付完成。因此,原则上不接受取消、退货、退款或换货。

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作为例外处理:(a) 商品存在重大缺陷或故障且本公司予以认可的;(b) 适用法律明确要求退款义务的。

退款请求须在购买日起14日内通过本公司的联系表单提交。如退款获批,原则上将通过购买时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进行退款。

第7条(会员信息的处理)

本公司仅为提供、运营、管理、改善本服务及必要联系之目的使用会员信息,除法律规定外不向第三方提供。

有关会员信息处理的详情(包括收集的信息类型、Cookie的使用、数据保留期限、向第三方服务的提供、会员权利等)在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中规定。

会员有权向本公司请求访问、更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请求可通过联系表单提交。

第8条(知识产权)

会员发布或提供的内容著作权归会员所有。

会员授予本公司仅为提供、运营、改善及推广本服务之目的,对该内容无偿、非独占使用的许可。

与本服务相关的商标、标识、系统、设计等一切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或正当权利人所有。

第8条之2(出品会员的义务)

出品会员保证其出品的内容为自身著作物或拥有合法权利。

出品会员不得出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隐私权或其他权利的内容。

出品会员不得在商品说明中使用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表述。特别是,关于运营业绩或回测结果暗示保证利润的表述属于禁止行为。

本公司认为出品内容违反本条款或法令的,可不经事先通知停止或删除出品。

因出品内容导致本公司遭受损害的,出品会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品会员有责任遵守其居住国或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法规。如需取得金融商品交易业、投资咨询业或其他许可,出品会员应自行负责取得该等许可。本公司不对出品会员的法规遵守情况作出保证,对出品会员违反法令而产生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第9条(退会)

会员可按本公司规定方式退会。

退会时,会员将失去与本服务相关的一切权利。

因退会产生的任何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0条(禁止事项)

会员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 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
  • 欺诈、洗钱、诽谤中伤、不正交易
  • 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的行为
  • 未经本公司批准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本服务的行为
  • 冒充他人、创建多个账号、转让/出借账号、非法登录
  • 非法获取技术信息或商业秘密、逆向工程、抓取(scraping)
  •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11条(服务变更)

本公司可不论是否事先通知而变更本服务的内容、规格与条件。

第12条(服务中断)

因维护、故障、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公司可在不预告的情况下中断本服务。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主义、暴乱;传染病流行;政府法规与命令;网络攻击;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故障;供应商违约等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范围的事由。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服务中断、延迟或无法提供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由持续期间,本公司在本条款下的义务履行予以暂缓。

第13条(维护)

因维护导致的服务停止,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4条(信息不作保证)

对于本服务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有用性、可再现性及成果,本公司一概不作保证。

第15条(免责声明)

除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对于因使用本服务产生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会员之间或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本公司不予介入且不承担责任。

尽管有前两款规定,若会员居住国法律限制免责的范围,则本公司的责任仅在该等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限制。

第16条(损害赔偿)

若会员违反本条款并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本公司可要求其赔偿该损害。

第16条之2(补偿)

会员应就下列事由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损害、索赔及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向本公司(含其董事、员工及关联公司)作出赔偿、进行抗辩并使其免责:(a)会员违反本条款;(b)会员的内容、行为或过失;(c)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隐私或其他权利;或(d)与其他会员或第三方的纠纷。

第16条之3(责任限额)

即使本公司依据本条款对会员承担责任,本公司的累计赔偿总额也以该会员在引起该责任的事由发生前十二(12)个月内向本公司支付的总金额为上限。

无论此类损害是否可以预见,本公司均不对利润损失、间接损害、特别损害、后果性损害、数据丢失、业务中断或其他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第17条(条款变更)

本公司可变更本条款。对于重要变更,本公司将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生效日前至少14日通知会员。通知后14日内未办理退会手续而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但因法令修改等紧急不得已的情况,可不经事先通知即时变更。

第18条(准据法与管辖)

本条款及本服务相关的一切事项以塞舌尔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就本服务相关而在本公司与会员之间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诚实协商寻求友好解决。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解决的,应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仲裁规则,在新加坡以英语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会员有责任遵守其居住国或所在地法律,本公司对因违反该等法律而产生的不利益概不负责。

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排除或限制会员依其居住国消费者保护法或其他强行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本条款的规定与该等强行法规相矛盾时,以该等强行法规为准。

第19条(通知)

本公司向会员的通知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告、发送至注册邮箱或本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进行。

通过在本服务上公告进行的通知于公告时生效。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的通知于发送后24小时视为送达。

会员向本公司的联系须通过本公司指定的联系表单或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20条(服务终止)

本公司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时,应在预定终止日前至少30日通知会员。但在不可抗力等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在此限。

收到服务终止通知后,会员应在通知中载明的期限前完成已购买内容的下载。超过该期限后的下载,本公司不予保证。

出品会员有未支付报酬的,本公司应在服务终止后合理期间内进行结算。

第21条(一般条款)

如本条款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继续完全有效。被认定无效的条款视为被最接近原条款意旨的有效条款所替代。

本公司延迟或未行使任何权利或规定,不视为放弃该权利或规定。本公司可随时行使该权利。

本条款(包括隐私政策、合作伙伴条款及本公司另行制定的其他规程)构成本公司与会员之间关于本服务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此前的一切协议、谅解和陈述。

本条款的翻译版本与英文版本存在冲突时,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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